Saturday, April 4, 2009

感情

第一任女友 A.G.S,是心中永遠的痛也是虧欠他最多的人。試想一想在你最窮最撩倒。一個月只拿那區區四百塊薪資,還要拿一部份給母親、還要扣除EPF等等。她卻無條件接受了我的追求。年少不知愁,雖然拿那區區四百塊的薪資,還是一樣的將所有的錢拿去買首日封來收集(我是一位超級集郵迷,可以整個月只喝白開水,也要買首日封)。試問一問假如是你,你會接受一個這樣的男人嗎當你的男朋友嗎?不用問都知道,不能!可是她接受了我,不只接受了我,還為我付出了很多很很多。唯一可惜的是我從未好好的珍惜過她。
對她有太多太多回憶,也傷他太深太深!總而言之一句,對她我只能說一句:對不起!
對不起,我知道我沒資格說一聲我愛妳也沒資格對你說對不起!
可是我可以肯定的說,假如有一天你對我提出任何要求,我也不會拒絕你!

跟他分手後,也足足超過7年不想談戀愛,只因不想再做錯事。

第二任女友 FURNEY, 一位讓我壓力很大的女友!家人的反對及不祝福,無理取惱,倒至最後的分手。

第三任女友ALYSSA ,雖跟他分手不久,可是不曉得該如何說起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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